易燃氣體氣瓶/氣罐在搬運過程中應遵守那些規定?易燃氣體根據《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》列為第2.1類危險貨物。此類氣體泄漏時,遇明火、高溫或光照,會發生燃燒或爆炸,如氫氣、甲烷、乙炔、含易燃氣體的打火機等。易燃氣體氣瓶/氣罐的搬運過程中應遵守下列各項規定:
1、易燃氣體氣瓶/氣罐必須有兩人一起搬運,或采用專門的手推車和專門的抬架搬運,不 許用手或肩直接搬運、滾動。
2、運輸易燃氣體氣瓶/氣罐時,在每一個氣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繩圈或橡皮圈 二個,以免互相撞擊。
3、全部易燃氣體氣瓶/氣罐的氣門都應朝向一面。
4、用汽車運輸易燃氣體氣瓶/氣罐時,氣瓶/氣罐不得順車廂縱向放置應橫向放置,易燃氣體氣瓶/氣罐押運人 員應坐在車輛駕駛室內,不許坐在車廂內。
5、防止易燃氣體氣瓶/氣罐在運輸途中滾動,應將其可靠地固定住,并用帆布遮蓋,以防 烈日曝曬。
6、不論是已充氣或空的易燃氣體氣瓶/氣罐,應將瓶頸上的保險帽和氣門側面連接頭的螺 帽蓋蓋好后才可運輸。
7、運送氧氣瓶及乙炔瓶時必須保證氣瓶/氣罐不致沾染油脂、瀝青等。
福田奧鈴1-7噸易燃氣體運輸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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